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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多元居住需求 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发布时间: 2018-01-08 09:30 稿源: 兰州日报   编辑:刘明德

  中国兰州网1月8日消息 房子,是当下每个家庭最为关心的大事。近年来,我市紧扣民生主线,不断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实现经济适用住房的阳光配售,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多元化居住需求,不断提升群众安居幸福指数,收到了明显成效。

  连日来,在我市“两会”会场内外,有关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话题成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才能更好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准确定位?我市在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工作中,将有哪些新计划、新办法?如何确保城市中低收入人群早日实现安居梦?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走访了多位代表、委员及市民,让我们来听听大家的建言。

  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构建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现在,可选择的不仅有商品房,政府推出的‘政策房’性价比更高,如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等,这让我们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看到定居兰州的希望。希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能更多地关注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特别是外来就业人员的买房难问题。"1月5日,在我市一家科技环保企业就职的王栋告诉记者,他的老家在天水,大学毕业已有两年时间,现在和女朋友租住在安宁区,计划申请政府的公租房或经适房。

  随着创业、就业环境的不断改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来兰打拼。随之而来的居住需求,也迫切地摆在他们面前,王栋的期望也是众多外地来兰就业人员的呼声。

  会场外,人民群众有期盼;会场内,代表委员有呼声。1月6日,代市长张伟文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及2018年的工作时明确提出:“突出抓好最急最忧最怨的民生难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差别化调控政策,着力构建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完成老旧楼院改造40个,建成公共租赁住房71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31206户。”

  列席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王正选说:“当前,群众的居住需求日渐多元。今后,我们将坚持完善多渠道市场供给机制,着力在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上实现新突破。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不同家庭对于住房的多元化需求。”首先,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着重在培育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开发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加大新建社会化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将经济适用房的余量房由政府回购后对外出租,并纳入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体系。其次,多渠道保障住房租赁市场,加大住房租赁的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在满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的前提下,将新就业大学生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租赁住房保障,逐步扩大保障对象及群体范围。再次是完善住房租赁服务体系,建立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规范租赁住房交易流程,健全完善住房租赁机制体制,保障租赁人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法律援助等权益。

  在谈到具体措施时,王正选表示:将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采取购买服务的模式,将政府或国有企业闲置的合法房源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按照市场价格运营管理;对于各项手续齐全的经济适用住房,经配售后的剩余房源,由政府回购后,向社会出租,并纳入住房租赁管理体系……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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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兰州日报   编辑:刘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