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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兰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恶案77件
发布时间: 2019-06-14 09:22 稿源: 法制日报   编辑:刘明德

引导侦查取证 确保打击有力

兰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恶案77件

  中国兰州网6月14日消息 5月31日,由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彭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余被告人各领其刑。据悉,该案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州市首例涉黑案件。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州市检察机关以加强组织领导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以严格依法办案为根本,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兰州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检察长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检察长带头办案机制,对辖区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亲自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截至目前,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已办理涉黑涉恶批准逮捕案件17件,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1件。兰州检察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对基层院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督导53件次,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挂牌督办10件。

  在检务督导中,兰州市检察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点工作来督导,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三级审查”机制,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核把关。与公安、法院研究讨论案件91次,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涉黑涉恶案件38次,检委会研究讨论涉黑涉恶案件23次。

  截至5月底,兰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1件232人,批准逮捕171人,不捕40人,批捕率为76.3%;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9件366人,提起公诉32件228人,起诉率为65.3%。

  据介绍,兰州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积极开展提前介入,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取证全面、打击有力。截至目前,全市两级院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77件。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协作,纪检组组长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线索排查、“破网打伞”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摸排线索上,兰州市检察院落实“一案三查”工作机制,通过侦监、公诉、控告申诉、刑事执行、社区矫正等监督方式,积极摸排涉黑、涉恶、涉伞线索。截至目前,共向兰州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监委等单位移送涉伞线索52件。通过组织干警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在两级检察院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执法办案“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承诺工作,督促干警在案件审查办理中积极摸排涉黑涉恶涉伞线索,严格依法办案,坚决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

稿源:法制日报   编辑:刘明德